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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品種貓遭棄養,只因他光鮮亮麗的外表逝去;非品種貓遭棄養,卻是他的原罪!?」我冷靜地停下來思考棄養這個問題,但品種與否並非棄養問題的原罪,試想,如果可以疼愛他如家人一般,何來棄養問題?如果不能愛他如家人,為何要強迫他加入人類的生活方式為何要將他帶回家?
 
人類為他們訂下了「美麗」的標準:螺旋紋、對稱的雙耳與捲度、前折緊貼的雙耳、明顯的重點色、近乎一線的扁臉……難道愛能夠用「以貌取貓」的方式來衡量?或是這其中根本沒有愛的成份嗎?難道或是品種貓的流行,只是在預言下一波成為浪貓潮的受出現害者!?
 
((以上文字截自"CAT NEWS貓物語電子報第67期")) 
 
 
深夜裏喝著紅酒,趁著還未有睡意上線讀讀電子報
看到了這篇貓物語裏的文章,深深打動我...感傷的哭了
 
不敢說自已有多愛多寵我的寶貝兒子 -- 李米奇
但是從木柵搭公車領養他回家的那一天起就告訴自已
即使他只是米克斯,沒有優良的血統和討喜的個性
但我仍然要愛他、照顧他、讓他平安快樂的撒野一輩子
 
商人的唯利是圖讓不純正美麗的貓兒們變成街貓
偶然被揭發的虐貓事件總是讓人不由自主的流淚
什麼時候...人類才會正視動物也該有他們生存的主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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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. NikKi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